| 沁源县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总结 |
|
| 2009-07-20 15:15 文章来源:沁源县经贸局商贸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促进农民购买热情,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山西省“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财电[2009]1号)及长治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长治市“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长商建设发[2009]8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现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精心部署 广泛发动
对于此次“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家电下乡的有力抓手,坚持领导带头,部门联动,把这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达到“村村皆知,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把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利益,使农民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家电下乡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能否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快知晓、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我县家电下乡宣传及宣传月的一系列活动,凸现了以下二个方面的特点: 1、宣传方式活。局领导高度重视家电下乡的宣传活动,在活动开展以来,我县通过电视、报纸、墙体广告、农村广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商务部门着重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积极引导农民选购家电下乡产品。并且和沁源县电视台联合制做了一期“家电下乡”专题节目,利用有线电视广覆盖的宣传攻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播出,同时,我局还利用宣传车辆进乡入村进行巡回宣传,解答农民朋友的疑问,使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和活动内容有了更加透彻的了解,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2、宣传效果好。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我局着重将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宣传清楚、解释明白。通过这个月多角度、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基本达到了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确保备案销售网点质量
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宣传是前提,选好销售网点是基础。县经贸部门积极与中标流通企业对接,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销售网点的经营场所、资质、硬件设施、是否能开正规发票、社会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实地调查,严格把关,并将审核确认的销售网点通过电视台、报纸、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和农民群众公示,方便购买。
四、加强管理,确保产品销售井然有序
加强对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要求销售网点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店标识,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并设置醒目的咨询台,配备专职人员接受咨询,解答问题。及时将销售情况录入网络系统。不以任何理由提高中标产品的销售限价。县经贸、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销售网点的检查,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流通体系,杜绝任何可能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五、强化服务,确保农民群众放心购买
各职能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县家电下乡进展动态,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为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和销售网点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销售企业要将销售网点尽可能地延伸到所有的乡镇,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一条龙”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职能部门和销售企业都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处理投诉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农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称心。
六、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个月的“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基本达到了“村村皆知、人人皆知”的目的,有力的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的热情,取得了预期效果,支目前我县备案“家电下乡”销售企业23家,销售家电511台,销售额991636元,财政补贴73891元。
|